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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新疆师范大学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7-10-26 浏览次数: 54

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,大力宣传学校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和“三进两联一交友”活动以来,涌现出的民族团结先进模范和典型人物,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典型模范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,提倡民族团结从我做起,从学习身边的典型做起,以一个个微行动汇聚成民族团结强大的正能量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。

一、活动主题

民族团结一家亲

二、活动安排

第一阶段:推荐上报(1026-1130日)

各党总支、直属支部要积极发掘、培养、总结、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先进典型,及时发现、及时总结、及时上报。先进典型包括集体(学院、部门、系部、班级、宿舍等)和个人两类。典型事迹要真实可信,语言要生动感人,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影响力,字数在3000字以内,报送组织部代晓光OA。

第二阶段:梳理筛选(121-1210日)

宣传部汇总上报的民族团结一家亲先进典型事迹材料,结合有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策方针,进行梳理筛选,联合组织部确定先进典型。

第三阶段:挖掘提炼(1211日—1220日)

宣传部对确定的先进典型,联合先进典型所属单位进行挖掘提炼,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这个中心,体现在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“和”三进两联一交友“活动中所发挥的表率作用。

第四阶段:召开报告会(1221-1231日)

宣传部精选优秀宣讲员,做好相关培训,召开报告会,讲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故事,并做好宣导报道,营造热烈舆论氛围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各学院、部门要高度重视,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活动的重要内容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安排专人负责,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严格按照遴选要求和条件,自下而上逐级推荐,要真正把我们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挖掘出来、树立起来、宣传出去。

2.面向基层,贴近师生。各学院、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发动广大师生,认真挖掘、积极推荐,把身边看得见、摸得着、信得过、学得到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。推荐的先进典型要体现代表性和先进性,要来自基层、贴近师生。

3.营造氛围,推动工作。各学院、部门要通过推荐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的活动,作为深入开展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“活动的有效抓手,掀起学习先进、宣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热潮。

联系人:组织部 代晓光4112019  宣传部 王俊淇4112029

附件1:新疆师范大学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先进个人登记表.doc  

附件2:新疆师范大学“民族团结一家亲”先进集体推荐表.doc  

党委组织部

2017102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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